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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 (记者李冰)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因应急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罚款人民币90万元。
同时,时任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客户六处处长的申晓瑜,因未及时发现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有效监督应急贷款资金用途,应对该行应急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客户一处处长的俞强,因对该行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等问题,应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