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初,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同年6月,联合省公安厅、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海关、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外汇局吉林省分局等十一家成员单位,成立了吉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吉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年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依托吉林省反洗钱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反洗钱监测分析手段,通过挖掘可疑交易线索、组织开展资金研判、梳理犯罪资金链条、配合有关部门反洗钱调查等方式,多层面、全链条助力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期间开展反洗钱调查22次,下发调查通知书431份,向有关部门移送可疑交易线索175份;全省各级人民银行不断深化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全年组织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座谈会、推进会20余次,案情会商40余次,多部门联合工作调研督导3次,“银警法”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题培训,联合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签署《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以实际行动推动吉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走实走深。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吉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共推动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宣判31起,其中“自洗钱”案件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