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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慕嘉烜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总有那么一些人,借了钱却不还。近日,新密法院果断对拖欠债务的被执行人杨某东、吴某两人给予法律惩戒,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在原告高某、杨某超、杨某红与被告杨某东、吴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新密法院于2022年1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杨某东、吴某偿还原告高某、杨某超、杨某红连本带息共计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原告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根据线索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具体位置,迅速和司法警察前往该地将被执行人带回。在拘传回法院期间,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法律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不仅毫无悔过之意,还装疯卖傻扰乱法院工作秩序。面对其仍拒不履行的顽固态度,新密法院决定给予被执行人杨某东、吴某十五日拘留。
为深入推动“豫剑执行”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下一步,新密法院将持续加大对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法院生效裁判不沦为“空头支票”,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