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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看视频免罚款 “以学代罚”增进执法认同
5月6日,郑州市民王先生在处理违停交通违法时,发现“观看30秒视频可免除罚款”。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一番操作后,王先生的交通违法顺利处理完毕:罚款0元,记0分。“违停被贴条,第一次碰见‘视频教育’代替罚款,这很人性化。”(极目新闻5月8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给予记分、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扣留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
交通违法要罚款扣分,有车一族生怕自己被记满12分。部分驾驶人因粗心大意、不熟悉路况等原因被罚款记分。对此,部分地区推出对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以学代罚”的规定,缓解了驾驶人的焦虑情绪,可谓便民利民的有益举措。
这样的举措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答案是肯定的。通常说的“法无授权不可为”主要指未经法律授权,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当事人的负担或法律义务。“观看30秒视频可免除罚款”不仅未增加当事人负担,相反减轻了当事人负担。而且,这并非强制当事人必须观看视频,只是为其提供一种减免处罚的途径,供其自由选择。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本来就是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通过参加学习、公益活动来减免处罚的做法,是对该规定的生动实践。
行政处罚法还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轻微交通违法“以学代罚”并非放纵违法者。这既挤压了“消分黄牛”的活动空间,也增进了当事人对执法的认同。
值得注意的是,“五一假期”期间,多地均推行了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的举措。这既不属于超越法律的滥用权力,也符合人之常情。要知道,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假期,外地车辆极易因不熟悉路况而违法,要是一律严肃处罚,未免有些苛刻。
当然,也有人担忧违法者会借此逃避处罚。其实,各地推出“首违不罚”“以学代罚”时,基本上都有附加条件,如要求该违法行为发生之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均无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且仅限于轻微违法。这无疑有助于打消部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也让真正的本分守法者享有“柔性执法”待遇,不必担忧偶尔的轻微违法带来罚单。(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