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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银川4月18日电《宁夏回族自治区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近日印发,明确宁夏将从统筹规划用地、计划指标配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采矿用地管理,激励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利用。
采矿用地指符合产业政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排土(石)、尾矿堆放用地。对于此类用地,宁夏要求合理确定采矿项目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并将采矿项目纳入规划项目清单。同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原则上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规划采矿项目用地。
此外,宁夏鼓励各市、县(区)和采矿企业对各辖区内存量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腾退指标用于保障辖区内新增采矿项目或企业采矿用地需求。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想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采矿企业进行复垦修复。复垦修复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专项保障新增采矿用地,可跨年度节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