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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牛志远 张艺 摄影报道)3月27日,海南省2023年森林防灭火形势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陈武介绍,为应对当前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各市县陆续发布了《森林禁火令》。
陈武介绍,为加强野外火源的管控,进入本轮防火期(12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以来,全省各市县均已陆续发布了《森林禁火令》,明确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和生态公益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防火区。
《森林禁火令》要求,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设置防火警示牌和“防火码”,要求全省上下应当遵守以下五项规定:
一是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
二是禁止在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三是禁止在防火区内烧香、点烛、烧纸钱;
四是禁止在防火区内炼山、熏蜂取蜜、烧荒积肥、烧秸秆、烧田埂草、烧垃圾;
五是禁止在防火区内吸烟、野炊、烧烤、玩火、烧火取暖。
《森林禁火令》明确,凡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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