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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价值。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神头镇吉庄村,实地查验当地一棵远近闻名的“大槐树”。
这棵380岁的大槐树造型奇特,树身向东南倾斜,在离地3米高处分叉,盘旋扭曲,宛如雄鹿头上的角向四方伸展,树梢高19米,冠幅15米,呈伞状,古树腹空,里面能容4个小孩玩耍。大槐树饱经沧桑,可每到春天来时依然生机勃勃,花香馥郁。随着槐枝生根发芽、逐渐长大,村民们也繁衍生息、勤劳幸福。
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承载着如此乡愁情思的大槐树却存在未悬挂保护标牌、未设置保护围栏等问题。对此,公益诉讼办案组及时拍照取证,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归纳总结、分析研究,与负有监督、养护职责的行政机关就加强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展开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效果。
古树名木保护事关社会公共利益,事关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绿色发展的过程,该院将持续跟进,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到位,用法律监督撑起古树名木茁壮生长的广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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