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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庭中调解好了四起标的总额近两千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该院微信公众号日前发布了案件情况。
这四起案件系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均为广州市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与被告益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原告承建完工了四期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竣工后未收到全部工程款,被拖欠的工程款额近2000万元,原告因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为了助力企业经营发展,该院承办法官张跃飞本着“调解优先,判决置后”的办案原则和“协商解决,助企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研判相关案情后,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精湛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双方信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益阳某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协议分期支付四期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相关款项给原告广州市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谢振华 二审:卢小伟 三审:谢峰)